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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白额大娘难伺候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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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深人静,雾气氤氲,灯火迷离。水声轻轻作响之处,人影微动,不时传出痛并快乐着的嗯呀之音,这些低吟浅唱中蕴含着羞涩,羞涩中又带着迷醉,就连声音的主人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叫得太洗耳撩心了……

李曜大半个身子浸泡在水里,一边享受着临时贴身丫鬟现学现卖的按摩术带来的舒快之感,一边欣赏着自己撂在水缸边沿的一双纤细轻盈,小巧精致,粉嫩莹白的脚。

五天前,她用这双脚狠狠地打击了包括袁二在内的十几只敢于对她“举枪挑衅”的登徒子,端的是小而精悍,妙不可言。

这样一双近似完美无瑕的天足,正是当初身为男儿时的李曜最喜爱的类型,而后世那些饱受高跟鞋摧残的所谓“美足”根本无法与之相比。

李曜完全无法理解,明清时期的男人为何会喜欢那种又臭又长裹脚布缠出来的什么“三寸金莲”,只觉他们的畸形审美观简直歪破了天际。

幸好,喔不……应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,她穿越的时空是唐朝,而不是女人流行缠足的时代。

想到这儿,李曜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。

然而,李曜唇角弯出的这一丝弧度,却让一双正在为她按摩脚心的稚嫩小手停了下来。

这双小手的主人不是别人,正是袁二的长女,也就是所谓的袁大娘。

是的,一个“大娘”,未满十三岁的大娘。

本来按照这时的习俗,这个男女的行第是按照同一先祖的同一辈人来排列的,不只是同胞兄弟姐妹,连堂兄弟姐妹也都要算进去,但袁二在十多年前就和过去的亲族失去了联系,根本无法得知子女这一辈人的行第,所以他的长女就只得暂且唤作了“袁大娘”。

而袁大娘不得不承认,她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妖,什么是仙了。

她以前看到的妖怪和神仙,全都是寨主家里画儿上的,而眼前这位被耶娘说成凶恶妖怪的娘子,怎么看都比那画上的仙女顺眼多啦。

看到袁大娘在莫名发愣,李曜不由皱了皱眉,便将脚掌从袁大娘手中抽了出来,袁大娘突然发觉手中一空,恍若如梦初醒,一时间两只手还悬在半空,都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好。

李曜认为袁大娘一定是有些累了,而且她也觉得自己洗得差不多了,于是起身提腿,从水缸中迈了出来,又向袁大娘指了指叠放在缸边矮凳上的干帕布。

袁大娘发现自己没有因失神而受到责备,似乎有些受宠若惊,一听到新的指示,就变得手忙脚乱起来,竟然抓起帕布直接朝李曜的胸脯擦去。

李曜不由大窘,赶紧捉住袭来的莽撞小手,轻轻夺过帕布,又抬手一指袁大娘身后的矮凳,并以颇为标准的唐代关中腔命令道:“坐下。”

袁大娘不明所以,还是唯唯诺诺地点了个头,老老实实地坐在矮凳上,就像后世那些做错事的孩子一样,头埋得很低,低得都快贴到肚皮上了。

李曜见到袁大娘这副委屈可怜的小模样,不由暗自检讨自己的谱儿是不是摆得有些过了,可是她也搞不懂自己缘何会有这样颐指气使的势派,仿佛与生俱来一般。

李曜在初来乍到的那个夜晚,便向袁二非常不客气地提出了自己在饮食起居方面的要求,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,就是教人来贴身伺候于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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